引大师不如育小苗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引大师不如育小苗”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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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春梅





近日,济南市正式出台了《济南市引进培养扶持文化艺术优秀人才百人行动计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计划用3至5年时间,聘任10名左右艺术大师,引进20名左右艺术名家、扶持20名左右民间文化优秀人才、培养50名左右文化系统优秀艺术人才,打造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高层次艺术人才队伍。





一个城市能有10名艺术大师、20名艺术名家……这样的文化艺术含金量看上去颇为可观。可是我们也能在《办法》中看到大师的聘任期是两年,规定在当地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每年资助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也就是说艺术大师与该市属于聘用关系,这样一来,所谓的含金量是不是大打折扣?我们不是否定大师的作用,只是对这种用“买买买”的方式引进大师,在聘任期内是否真的能够如设想般发挥作用有所怀疑。





让我们欣慰的是,城市领导者意识到文化艺术对城市形象和品牌打造的重要性。他们对于发展城市文化艺术事业的迫切和重视,也可以从这个《办法》中看得很清楚。但想认真提升城市的文化艺术含金量,首先要明白的就是,这不可能是立竿见影的政绩工程。城市文化艺术形象、品牌的打造和提升,更像是一个“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大工程,不大可能在一届领导班子手里就获得大幅度的提升。当你聘任的大师任期满了,钱花完了又走了,留给城市的是什么?仅余大师来过的痕迹而已,对这座城市的影响可能微乎其微。





人们往往会觉得“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可是在文化艺术领域,这个推论却并不一定成立。我们知道很多艺术家终其一生,创作母题都离不开自己的故乡和生活。那么一个引进的大师,他的创作依旧来源于以往的工作和生活经历,可能很难与当地文化产生关联和互动,又怎么能够代表这个城市的文化艺术水准,为当地文化艺术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呢?那么引进这样的大师又有多大意义呢?





其实,与其花重金聘大师,倒不如把这钱投资那些还没有成为大师的年轻文艺工作者和孩子们身上,在城市建设中,注重文化艺术软件、硬件的建设、配套,为每一个未来有可能成长为大师的小苗,提供最适宜的土壤。即使最后这其中没有出现大师,但让文艺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奢侈品,让普通市民和孩子们都能得到优质的文化艺术熏陶和教育,那样的城市要比一个拥有10个或者100个大师的城市带给市民的幸福感更强。再说,有了这样优质的土壤,不愁长不出自己的大师,将来也不必再引进大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