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价上涨卖家毁约,房屋升值部分损失能否赔偿?

傻大方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因房价上涨卖家毁约,房屋升值部分损失能否赔偿?。来源是。

因房价上涨卖家毁约,房屋升值部分损失能否赔偿?。房屋|损失|卖家|赔偿|升值|房价上涨---


房屋|损失|卖家|赔偿|升值|房价上涨---

因房价上涨卖家毁约,房屋升值部分损失能否赔偿?

近些年,由于房价上涨,卖方不再出卖房屋而引发的单方违约纠纷越来越多。在诉讼过程中,关于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因房价上涨房屋升值部分的差价损失,往往成为双方的争议焦点。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对违约方赔偿损失采取的是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赔偿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因卖方违约造成买方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房屋升值部分利益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卖方应当予以赔偿,但是应该考虑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如果买方已经交付了定金、首付款、尾款、中介费等全部费用或者银行房贷已经下发,直至最后过户阶段被告拒不配合,并明确表示不再卖房,应当支持房屋升值部分的利益损失;如果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即明确表示违约不再买房,从签订合同到告知不再买房间隔时间较短,且买方没有交付全部房款或大部分房款,对于房屋升值部分的利益损失可以不予支持,但买方可以依据合同违约条款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

房屋|损失|卖家|赔偿|升值|房价上涨---

因房价上涨卖家毁约,房屋升值部分损失能否赔偿?

房屋升值部分的差价损失如何确定?北京、上海等地法院相应出现了一些判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房屋涨跌损失的确认,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以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房价上涨带来了二手房交易纠纷的大幅增加,卖方因房价上涨而违约的行为,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诚信的建设。在二手房交易中,合同约定应明确网签时间、涤除抵押权、资金托管、户口迁移、违约金等问题,预防纠纷的发生。

房屋|损失|卖家|赔偿|升值|房价上涨---

因房价上涨卖家毁约,房屋升值部分损失能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