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污染防治“夏季攻势” 6月底前需完成这6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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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夏季攻势”如火如荼





6月底前需完成“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等6项任务





华声在线6月11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曹娴)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正在如火如荼展开。按照省政府对本轮“夏季攻势”的要求,6月底之前,全省各地需完成推进“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等6项任务。





推进“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6月底前,各市州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列出整治企业清单。





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各市州需在6月底前制定城市规划区内建材、钢铁、有色、火电、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工作方案。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燃料的储存、运输,采取密闭方式;对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抑尘措施。封闭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料场路面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2018年6月底前,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经营性小煤炉一律淘汰,禁止散煤生产、销售和使用。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22个问题的整治任务。





加强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6月底前,出台“湖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控监测断面布设方案”,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设置重金属常规监测断面,全面监测重点区域中重金属污染状况。





根据中办督查指出问题,全面整治长江干流湖南段8个规模以上排污口和43个排渍(涝)口。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49个入河排污口取缔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