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多借款2年后“滚”成80多万 借款人被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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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武进警方捣毁“套路贷”犯罪团伙,揭诈骗三大环节
表面上民间债务纠纷引发的一起自杀事件,可常州武进警方侦查发现,背后隐藏着“套路贷”违法犯罪,在锁定证据后摧毁了涉案的3家小贷公司,抓获6名“套路贷”团伙主要成员,并查找到6名深陷“套路贷”的受害人,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日前,这6名“套路贷”团伙主要成员被依法起诉。
9万多借款
2年后“滚”成80余万“债务”
武进某装潢公司老板黄某万万没想到,2016年8月借的一笔9万多“小额贷款”,2年后竟“滚”成了80多万的债务。他抵掉一辆10多万的私家车,筹集资金还了40多万,到最后还有40万没偿清,走投无路的他最终选择自杀,幸亏被救回。
“我太傻了,2年来一直以为这是民间借贷,他们的权益是受法律保障的。”黄某清晰地记得,从小贷公司拿到9万多借款后,11天一过就被逼着还了26万多,还无故平添了一张13万的欠条。没意识到陷入“套路贷”的黄某,2年来在“债权人”的软硬兼施下,与多名“平账人”先后签订了十余次不平等的“借款合同”。他选择自杀,一是觉得对不起家人也不想拖累家人,二是“债权人”没完没了的讨债,让他看不到还清的希望,所以他特别感激派出所民警帮他扫清了迷雾。
警方出击
抓获6名“套路贷”成员
黄某因自杀被家人送去医院抢救后,天诚小贷公司负责人丁某因联系不上黄某,唆使多名团伙成员当晚零时许在黄某家门口“喷漆”要债。鉴于黄某吞服农药后喉管糜烂一时无法发声,民警找其家属了解情况,怀疑他遭遇“套路贷”诈骗后,武进警方连夜梳理思路,决心将辖区内首个“套路贷”诈骗案办成铁案。
2017年12月,在黄某自杀未遂3天后,武进警方掌握了确凿证据并果断出击,将涉案的丁某、张某、田某、韦某、李某和陆某等6人抓获并依法刑拘。
据调查,天诚、泰沅、聚盛虽然名义上是3家小贷公司,私下却共享“优质客户”资源,互相帮助平账,共同索债,攫取巨额利润并分赃。3家公司共17人,设有“财务专员”“拉客专员”“催债专员”“平账专员”等职位,但很多时候团伙成员身兼多职。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所谓的“优质客户”,就是急着借钱并有房产、车产的借款人,而要求借款人有车有房,是因为“放贷”只是手段,侵占借款人的积蓄和资产才是最终目的。
由于“套路贷”是一种新型诈骗犯罪,很多人以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深陷“套路贷”诈骗而不自知。武进警方梳理并逐个联系近百名受害人,目前仅6人前来报案,有一名受害人面对民警耐心的解释始终持怀疑态度,至今仍“逃债”于外地,而他已被非法侵占了一套价值百万的房产。
在此,武进警方呼吁“套路贷”诈骗受害人尽早报案,以挽回损失。
三大环节
教你识别“套路贷”!
据武进警方介绍,“套路贷”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招揽借款对象,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虚假诉讼”等方式,步步设套、环环相扣,将受害人玩弄于股掌之中,从而达到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罪恶目的,本质上是以“借款”名义实行诈骗的一种新型犯罪。所以,识破以下三个环节,就能避开“套路贷”陷阱。
一、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由小贷公司团伙中某成员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而不以公司名义签订,以便后期其他团伙成员冒充“平账人”,通过多次“平账”诱骗受害人多次签订新的不平等借款合同,以借条过期为由,诱骗受害人给“新债权人”重写借条,从而达到侵吞受害人更多财物的目的。
签订合同时,以需缴纳“介绍费”“汽车GPS初装费”“家访费”“服务费”“利息”等噱头克扣受害人的“借款”,形成“虚高借款合同”,实际到手资金大为缩水。
其实,“套路贷”的每个“借款合同”就是一个新的陷阱,签订合同是这种诈骗的第一环。
二、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后恶意讨债武进警方调查,小贷公司经常以奇葩理由“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比如受害人手机号码换了,工作单位换了,搬家了,GPS信号不好,离开常州出差,提前还贷等。而犯罪嫌疑人会在签合同时设下陷阱,故意让受害人违约,而违约金数额也由他们肆意确定,最高占借款金额的100%,最低也占30%。
更可恨的是,即便在约定还款日当天,犯罪嫌疑人故意通过各种手段,制造各种机会让受害人来“违约”,比如故意让“债权人”失踪、手机关机,让受害人还不了款。可当受害人真逾期还款了,他们就拿合同威逼还款,同时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会采取非法拘禁、虚假诉讼、殴打伤害、在其住宅地喷漆等方式逼受害人乖乖就范。
三、“转单平账”实为签新借款合同加重债务武进警方查明,“转单平账”是“套路贷”诈骗中最为关键的手段,披着“民间借贷”外衣,当受害人无力还款时,犯罪嫌疑人会“人性化”提议团伙其他人来“帮”受害人“转单平账”,实质就是让受害人找新的“债权人”签下新的借款合同,偿还前面的债务,从而在无形之中通过“行规”“违约金”来垒高借款金额,让受害人更加深陷“套路贷”。黄某为了第一笔9万多借款,在十几次“转单平账”中损失了几十万积蓄和私家车。
警方提醒市民,如今,“零用贷”“小额贷”“校园贷”“二手车贷”等看似合法,实际大多演变为“套路贷”,不受法律保护!凡是打着个人名义、以“行规”克扣借款、肆意单方认定违约的,都是“套路贷”,一旦遭遇立即报警。
通讯员 黄颖 记者 毕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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