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足球场上的“四种形态”看监督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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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足球场上的“四种形态”





世界杯不断引入新技术新规则,来最大限度地确保比赛结果对双方球队的公正公平,当然这也是包括世界杯在内的所有竞技体育的核心价值所在。作为这一价值的落实和衍生,2018年世界杯第一次采用VAR(视频助理裁判)技术。这让我们想起了另一个载入史册的时刻:在1970年墨西哥世界杯上首次引入红黄牌制度。





它的发明者是英格兰裁判肯·阿斯顿。1962年,阿斯顿曾执法著名的智利世界杯“圣地亚哥”之战。比赛在智利队和意大利队之间进行,场面粗野几近失控,最后阿斯顿在武装警察的保护下匆匆离场。深受刺激的阿斯顿开始探究解决之道。受红、黄、绿交通信号灯的启发,他提出了引进红黄牌帮助裁判执法的建议,被国际足联采纳。在墨西哥世界杯赛场上,裁判开始使用红黄牌。这一手段沿用至今,成为裁判最为“锋利的牙齿”。





我们知道鸣哨、口头警告、黄牌、红牌是裁判惯用的执法手段。仔细思量,这和我们常说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颇有些类似之处。





第一种:鸣哨。球员一般性违反规则,裁判就会鸣哨吹停比赛,改由对方球员在犯规位置发任意球。这就好比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进行警示提醒,如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等。





第二种:口头警告。对稍为严重的犯规,裁判在鸣哨之后,会把球员叫到身前,进行口头警告或者称为训诫。明示对方:你要注意了,我已经盯住你了,再犯就会处罚喔。这就好比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这第二种形态:你看已经有举报了,也已经查出问题了,我要敲打敲打你,你必须正视问题、积极改正!此如诫勉谈话、警告、严重警告等。





第三种:黄牌。对不能容忍的严重犯规,裁判会直接出示黄牌,并拿出笔和本来记录在案。这是告诉球员,有案底了哦,别再乱来,否则就得出局!这就好比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这第三种形态,在作出组织处理后,允许以观后效,如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





第四种:红牌。如恶意铲人伤人,裁判会直接祭出“大杀器”,出示红牌,将犯规者驱逐出场。这就好比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这第四种形态,此时你已经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所以就要彻底划清界限进行清算,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世界杯四年一届,全球几百个国家争夺几十个席位,光预选赛打下来就得两年,所以参加一次决赛殊为不易。对球员来说既是至高荣誉也是成就自己人生价值的最高平台,“人生如球场,球场如人生”,希望球员在世界杯上踢出干净、漂亮的足球,不受裁判处罚;也希望更多的球迷观众,特别是党员干部从足球场上的四种形态领悟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无论在哪个平台,违规违纪都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哦。保持洁净之心,方有自由之身;球场在心中,人生在脚下。





(作者单位: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





刘建鹏





刘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