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27户业主追回7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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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27户业主追回74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 高雅)买房十年,契税、大修基金全交给了房产公司,可是房产证时至今日仍办不下来。劳动南路某小区的27名业主将房产公司诉至莲湖区法院,要求退还契税、大修基金等款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6月28日,莲湖区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将74万元全部追了回来,向业主一一发放。





2008年4月,市民王先生与陕西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莲湖区劳动南路的一套住房。2009年3月,房产公司将房屋交付给王先生,王先生向房产公司缴纳契税6300元、大修基金12600元、工本费80元等费用。然而时至今日,房产公司仍未按双方合同约定为王先生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登记。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今年1月,王先生和26名业主将房产公司诉至莲湖区法院,法院立案后公开审理了该案。





庭审时,被告房产公司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辩称因项目与施工建设商发生纠纷,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登记手续的图纸及其他资料未能交到被告手中,导致工程无法验收,因此大修基金、契税等款项无法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缴纳,房屋产权备案登记也无法如期办理。因此,在房屋产权备案登记无法办理的情况下,房产公司愿意退还原告缴纳的大修基金、契税等款项。





今年3月,莲湖区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这家房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27名业主退还契税、大修基金、工本费。到了5月下旬,仍没有等到钱的业主们向莲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月29日,法院向被执行人房产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限期申报财产,逾期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制裁,并将房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执行人黑名单当中。之后,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断努力,被执行人房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在6月27日下午将所有案款汇入法院账户。6月28日上午,莲湖区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终结了27件执行案件,为27户业主兑现了7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