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施行《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
小编来了!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湖北将施行《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特意拿来分享给各位看官,如果你也觉得这篇文章不错,记得分享哦!
正文开始:
央广网武汉6月28日消息(记者张晶)记者昨天从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今年8月1日起,《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正式施行。作为第一部专门规范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实施,也是实行长江大保护、贯彻绿色发展的具体措施。
湖北气候资源丰富 立体开发潜力巨大
气候资源是指可以被人类生产和生活利用的太阳辐射、热量、风、云、水、大气成分等自然物质和能量。
湖北省气象局专家介绍,湖北地处北纬20℃—30℃的亚热带,四季分明,气候温润,资源丰富,立体开发潜力巨大。比如,湖北省内各地每年接收的太阳总辐射能相当于535亿吨标准煤的能量;年空中水资源量在815—1253厘米。
如何利用气候资源呢?以空中水资源为例,专家介绍,如果把湖北比作一个盒子,经过这个盒子的大气中的含水量,一年累积下来就有815—1253厘米,但实际降到地表的只有1/10。虽然湖北整体水资源丰富,但在北部地区,水资源相对欠缺,还有些地区存在季节性缺水。一旦发生比较严重的干旱,可以利用这些空中水资源,采取飞机播洒催化剂或通过高射炮、熏烟等方法,降雨缓解干旱。
城市风道上建筑不能太密太高
《条例》规定,在气候资源丰富区域或气候敏感区域内,划定气候资源保护区域。在气候资源保护区域内不得建设破坏气候资源的项目。
《条例》还规定,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合理设置、调整通风廊道,保障空间环境空气流通、自净能力,避免或者减轻大气污染物的滞留。
专家举例说:“武汉夏天这么热,建设高楼时就不要建在夏季盛行风的风道上,否则密密麻麻像一堵墙会把风挡住。”专家介绍,武汉盛行风有两种,分别是夏季的东南风和全年的东北风,风道需要保护,不能建很高很密的楼房。
此外,对于大气的保护,《条例》还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应当采取喷淋、覆盖、围挡、绿化、封闭施工等防尘措施,减少大气污染;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或者减轻热岛效应、狭管效应、光污染等不利气候条件影响。
- 官方确认湖北菜简称楚菜后 湖北开始评定名菜名点
- 湖北着力培育发展344个社区公益项目
- 湖北省工会启动集中建会专项行动 向新兴领域延伸
- 2018湖北人力资源 “就创会”27日启幕
- 湖北省肿瘤医院成立“新声会” ,免费帮助“失喉人”重新发声
- 湖北:全面放开养老市场 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兴办特色医疗机构
- ?点赞!湖北这对军人夫妻,救人后悄然离去
- 湖北向乱收费豪华墓活人墓亮剑 重拳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 免费筛查五大高发癌症 湖北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启动
- 湖北恩施:千余户农民选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