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洪灾致34人死亡”系谣言 造谣者被行拘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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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近日,一篇题为“云南文山洪灾致34人死亡 受灾面积超3万公顷”的文章引发网络关注。经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追查,该文章移花接木,与事实不符,属于谣言。文山州公安局与通海县公安局紧密协作,迅速抓获嫌疑人管某某,并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据通报,6月25日,一网民在其本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云南文山洪灾致34人死亡 受灾面积超3万公顷”的文章,描述了近期文山州境内连续降暴雨引发洪灾的相关情况,网络点击量达到2万余条。经过相关部门核实,此文章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属于谣言。随后,文山州公安局对此谣言进行追根溯源。





经查,该微信公众号的注册使用者真名为管某某,宁夏固原人,现在玉溪通海县生活居住。6月23日12时许,文山州境内连续降雨局部强降雨,造成7县(市)受灾。灾害发生后,很多群众用手机拍摄洪水灾害视频和照片在网上传播,管某某看到后,将这些洪灾视频和照片保存在电脑上,随后在网上搜索文山受洪灾的相关情况,并将网上2001年文山受洪灾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新闻报道,引用原文标题,摘抄部分内容,配上之前其保存的视频和图片,编辑后发到其微信公众号上,编造传播谣言,混淆视听。





管某某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编造出了不实谣言在网上传播,其目的就是为博取眼球,谋取利益。





文山州公安局与通海县公安局紧密协作,迅速抓获涉嫌在网上发布文山灾情不实信息的嫌疑人管某某。管某某对其编造、传播此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主动删除了其公众号该条谣言,保证今后不再做类似违法的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通海县公安局对管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示,自媒体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利用自媒体平台散布虚假信息、从事非法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