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陈枫:拟上市企业应注重各方面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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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9月26日讯9月23日由中国网新三板和睿智资本联合主办的“IPO常态化下的Pre-IPO投资”论坛在北京召开。会上,国浩律师事务所无限合伙人陈枫强调,拟上市企业应注重其各个方面的规范性。
陈枫指出,如今随着A股审核进程的加快,更多企业以A股市场作为上市首选。从审核层面来看,除了连续3年盈利,A股市场的其他要求和香港、美国市场没有太大差异。
陈枫指出,企业赴海外上市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没有连续3年盈利;公司实控人有海外发展的需求;在海外业务布局比较多的公司。
对于IPO被否的原因,陈枫总结称,主要有三点,一是财务问题,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第二,合规性规范性问题,如公司历史沿革,近三年没收到处罚等;第三,信息披露,有些企业遗漏、故意回避一些情况,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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