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整版刊文: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时不我待(12)

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正在逐步完善。首先,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得以发挥。从2014年至2018年初,先后成立了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及15家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同时,在审判中进行一系列探索,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法官业务能力。其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为权利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保护途径。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同时,也形成了一些多部门、跨区域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以及跨境合作机制。第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及侵权预防机制得到发展。随着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增加和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调解、仲裁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被引入知识产权纠纷的化解之中,取得了良好保护成效。

当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带来重大机遇。新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运用,又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法治化,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发挥司法主导作用。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和专业法庭建设,探索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受理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并对全国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加以指导。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打破对侵权行为的地方保护。推行技术事实的多元查明机制,完善证据规则,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