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40家P2P“爆雷”,一旦踩雷就血本无归? | 小巴问大头(17)
根据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最后说下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
:
①
没有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具备集资主体资格;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