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黑欠薪企业仅是维权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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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欠薪企业仅是维权第一步
在人社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介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和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的相关情况。邱小平公布了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7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将14家企业和6名个人,列入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具有一定的震慑和警示意义。
不可否认,过去,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在各地比较普遍,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群体的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恶意欠薪行为,农民工自行讨薪,非但讨不回公道,反而有的被辱骂,有的被殴打,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然而,依靠维权组织,用正常的手段讨薪,农民工不是没有试过,但一些部门要么置之不理,要么相互推诿踢皮球,让农民工在讨薪路上疲于奔命,心力交瘁。
问题是,维权部门管理缺位还在其次,关键是司法机关对相关法律执行不力。比如,虽然“恶意欠薪入罪”已写入刑法修正案,但至今鲜有因恶意欠薪被法办的案例,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及个人,视恶意欠薪为家常便饭。基于此,去年12月,人社部出台规定,在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然而,“拉黑”欠薪企业和个人,仅是维权第一步。关键是,对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奖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并问责相关负责人。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及个人,遵守国家法律,恪守社会良知,及时足额兑现农民工薪酬。再者,农民工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切莫因过激行为,将自己从受害者变为违法者。还有,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多办实事好事,切实担负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司法机关应提高“恶意欠薪入罪”的执行力,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为农民工等弱势劳动者保驾护航。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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