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大意开车撞死环卫工 公交司机受审

《疏忽大意开车撞死环卫工 公交司机受审》,傻大方资讯编辑整理。我们不生产头条,我们只是社会头条新闻的搬运工!

正文开始:





公交司机刘某在驾驶公交车时因没有注意到转弯处的路面情况,与当时在路边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左某发生剐撞,导致左某因颅脑损伤而死亡。后检方以交通肇事罪将刘某起诉到法院。7月18日下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年近50岁的刘某是北京人,案发前是某公交公司的司机。检方指控,2018年3月18日6时零8分许,被告人刘某于本市海淀区学院路与成府路口由西向北左转弯行驶,未注意路面情况与被害人左某(男,殁年61岁)发生剐撞,致其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刘某于2018年4月27日被抓获归案。





在法庭上,刘某表示认罪。刘某称,他在2018年3月18日早晨,先是驾驶其负责的公交车沿着线路行驶,后在拐弯的时候因为其盲区没有注意路面情况,突然发现车头有一黄色物体,发现时就已经撞上了,其赶紧踩刹车停下,发现一名环卫工人被撞伤在地,于是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然后在现场等待民警。





质证环节中,控方出示了事故现场照片、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法医学鉴定意见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勘验笔录等证据,控辩双方经过质证对控方证据无异议。





检方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照《刑法》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请法庭酌情量刑。





在最后陈述阶段,刘某说他认罪悔罪,恳请法庭能对他从轻处罚。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文/本报记者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