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份证丢失 名下多了一家300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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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办理新店开业的相关手续,张先生还不知道自己名下多了家注册资本300万的公司。





2016年身份证丢失后补办了但未挂失





昨日,张先生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说:“9日下午,我在未央区政务大厅办理税务登记时,被告知名下有一家企业,且税务异常。工作人员在相关系统中调出资料,显示我是一家注册资本300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联想到是丢失的身份证惹的祸,并告知工作人员此事,还在现场报警,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受理。”据他说,2016年5月他曾在凤城九路附近丢过身份证。“当时赶着去外地,只补办了身份证,没有挂失。”张先生说。





10日,张先生前往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情况,资料显示该企业为某商贸公司,地址在碑林区雁塔路中段8号一写字楼10楼。张先生说自己多次前往此地,都未找到该公司。





另外,系统上出现的几个联系方式也难打通。唯一能拨通的还是别人的联系方式。昨日,华商报记者拨通该号码时,对方说已接到多个类似电话,包括工商局工作人员的来电,但自己确实是2017年下半年在营业厅实名办理的此号码,他也不姓张。





但13日,张先生接到大明宫派出所通知,事发地不在其管辖范围。张先生又前往公安经开分局开元路派出所报案,一民警说因未造成经济损失,无法立案。





工作人员建议新公司先以亲人名义注册





17日,张先生接到工商局工作人员的来电。昨日,华商报记者和张先生顺利拿到了盖有陕西工商行政局公章的相关答复。





主要内容为,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第3条第3项,“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的规定,请张先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被冒名注册一事。此外,回复还提到,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还从7月17日起将冒名注册的公司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张先生对该工作人员说:“我咨询了律师,走司法途径可能要先做笔迹鉴定,等法院受理后,还可能遇到‘因取证困难不开庭’等状况,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我店面小,现在三天两头为这事关门,已经非常影响生意了。再拖到法院解决,确实吃不消啊!”





陕西省工商局企业登记监管处一名工作人员为他支招,“建议新店面先用亲人名义注册公司,同时启动司法程序,等纠纷解决后,再做法定代表人变更。不耽误事,也能顺利解决‘被冒名’带来的各种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