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不服欧盟43亿欧元罚款,CEO发文决定上诉( 五 )

“此次谷歌反垄断案件给了高科技互联网企业以深刻的启示和教益,” 戚聿东对经济观察网说,各国反垄断法是高悬在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它旨在保护市场竞争,通过竞争来促进资源最优配置,实现消费者福利最大化。“企业市场支配地位是一种竞争优势,但这种竞争优势万万不可转化为对消费者的‘盘剥’和对竞争对手的‘排斥’,否则就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必将遭到各国反垄断法的处罚,甚至可能遭致被‘肢解’的命运。”

谷歌不服 CEO桑达尔?皮查伊决定上诉

谷歌不服欧盟43亿欧元罚款,CEO发文决定上诉

针对欧盟做出的巨额罚款决定,7月18日晚,谷歌CEO桑达尔·皮查伊在谷歌的官方博客The Keyword发表文章称,欧盟的决定发出了一个令人不安的“支持专有系统而非开放平台”的信号,因此谷歌决定上诉。

当日,欧盟正式宣布,对谷歌处以43.4亿欧元的罚款。同时欧盟给了谷歌90天的最后通牒,谷歌必须在90天内彻底停止这些行为,如不执行,谷歌最高将面临母公司Alphabet全球日均收入5%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