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儿子恶意竞拍 港南区法院处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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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贵港7月20日讯(通讯员 周游马骥)为抬高价格、阻止他人竞买,被执行人的儿子恶意竞拍,拍卖成交后却拒不支付款项,扰乱司法拍卖秩序。7月19日,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恶意竞拍者梁某钦处以3万元罚款。这是该法院首次对网络司法拍卖恶意竞拍者进行处罚。





此次恶意竞拍事件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3年8月20日,梁某其以建筑工程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陆某军借款15万元,并出具收款收据交陆某军收执。借款期限到期后,陆某军多次追讨借款无果,便将梁某其诉至港南法院。法院判决后,梁某其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陆某军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梁某其有可供执行房产一套,位于贵港市某小区。6月19日至20日,法院依法在淘宝网上拍卖该房产,拍卖保留价为188300元,保证金为30000元,增价幅度为3000元。梁某钦在拍卖中以最高价347300元竞买成功。在本次竞拍中共有5人参与竞买,共52次出价记录。梁某钦参与竞价23次,且在竞拍延时后每次竞价都不超过20秒。





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梁某钦一直未支付房屋价款。经法院到公安部门核实,买受人梁某钦系被执行人梁某其的儿子。其间,法院多次联系梁某其及梁某钦,明确告知了两人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但两人一直未理会。法院认为,梁某钦在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拍卖成交款项,其行为已构成恶意竞拍,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程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故该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





7月19日下午,该法院执行局将梁某钦传唤至法院,而梁某其代替其儿子梁某钦来到了港南法院。在接待室内,执行局局长马骥对梁某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向梁某钦传达法院的罚款决定。





港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马骥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体现。网络司法拍卖需谨慎,不可“随意拍”,更不能“恶意拍”。在参与司法拍卖前,要认真阅读竞买公告与拍卖须知,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