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让“老赖”财产无处可藏( 二 )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对“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不仅可运用于新收的初执案件,对因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案件数据库后台会在结案后每隔6个月自动发起财产查询,并将所有反馈信息通过案件管理平台推送给承办人,方便执行法官及时掌握未实结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动态。据了解,当前多数高级法院还在辖区内建设了三级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形成了对“总对总”查控系统的有力补充。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共为5172.45万余起案件提供了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2699.75亿元,查询到车辆4031.86万辆、证券853.62亿股、渔船和船舶84.06万艘、互联网银行存款80.59亿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查控系统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承办人少外出,节省下来的工作时间可以放在更多需要依赖人力资源的地方。”孟祥说。同时,他也指出,“这个系统还不完美,并没有实现对所有财产形式的全覆盖,还存在查冻扣尚未一体化、信息反馈速度慢、反馈不真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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