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的账该怎么算?如何不成下个“限塑令”?( 四 )

在何晟看来,现有的垃圾分类市场化项目都投入大量资金在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和收运环节,并希望通过市场化来提高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并逐步降低相关的投入,但这个过程的具体预期时间难以确定,如果长期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投入的可持续性难以维持。对于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城市来说,就更需要找到一个更高效、更经济的市场化模式。

据了解,自2002年《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发布后,国内就全面开征起了垃圾处理费。

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十几年来,国内城市的垃圾收费,基本上都是费用固定、按户计征(通常包含在财产税、自来水费、物业管理费中,有时会随水费或煤气费等征收)。按户收取垃圾处理费,固然简单易操作,可只按户不论具体垃圾排放量、扔多扔少都一样的收费模式,弊端也很明显。

比如,这种粗放的收费模式既导致市民缺乏足够的垃圾减量动力,也会产生少排者补贴多排者的现象。

不少人认为,在收取极低的“垃圾处理费”后,扔到垃圾桶里以后的事情就不需要关心了,至于自己每天产生多少垃圾和是否做到垃圾分类都无所谓。因此,对于垃圾处理的经济账,大多数人并没有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