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付车费起口角司机手持钢筋打乘客 乘客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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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付车费起口角 乘客被司机殴打





乘客因伤势过重死亡,打人司机涉故意伤害罪受审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南宁市一名出租车司机因车费支付问题,与一名醉酒的乘客发生争执。冲动之下,司机手持钢筋击打乘客,乘客倒地后送医不治身亡。7月23日,南宁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





庭审中,3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黄某说,去年10月9日凌晨,他驾车搭载男乘客张旺(化名)从南宁市五一路往亭洪路方向行驶。当时,该乘客浑身散发着酒气。他按乘客的指示往菠萝岭方向开,进入一条死胡同,乘客要求停车。他询问如何支付车费,对方表示用微信扫二维码,他便调出二维码转身亮给坐在后排的乘客,“这时,我突然发现他不是拿手机,而是拿起一件衣服来扫”。





之后,乘客下车来到副驾驶室边,继续拿着衣物要扫码。“我提醒他不能用这个,他说我就用这个扫,你只要把手机给我就行。”黄某回忆,这种情形下,他认为对方有夺手机的可能,便将手机收回,还拍下了一段录像。在他倒车准备离开时,被害人返回再次上车。





将车辆倒出路口后,黄某问对方到底要去哪,对方称哪也不去,就坐在车上。黄某便说,那就拉你去派出所。这时,对方推开车门强行下车,还要求他也下车。因看见乘客从腰部抽出皮带,冲过来想打他,还用力撞后车窗的玻璃,黄某感到紧张。





黄某从驾驶座位下抽出一根螺纹钢筋下车,在车尾处从后方朝张旺的头部等部位击打,致使张旺受伤倒地,后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某称,他持钢筋打了对方两下。而公诉人称,根据现场监控视频,可看见黄某击打了被害人四下,且力度不小。





公诉人称,虽然张旺酒后乘车拒付车费,对案件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但黄某的行为属于被激怒后的主动攻击,其中一棍击中造成致命伤。黄某作为公共服务行业从业者,对常见现象的处理要求,要高于普通人,但他冲动之下失去理智,挥钢筋击打乘客当场倒地,伤害他人的主观明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外,见被害人倒地后,黄某马上停手,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置,其行为可认定为自首。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