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到2020年底,居民区将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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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上海7月30日电 (王文娟)今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相关情况。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垃圾综合治理问题”。





据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黄融介绍,到2020年底,按照“建体系、整区域、提能力、重实效”的思路,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技术先进、社会协同,与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到3.28万吨/日以上,其中,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7000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主要突出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全程分类。围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对每个环节都提出了定量、定节点的任务目标,主要包括分类投放点、分类收运车辆、分类中转站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





二是更加注重全域覆盖。在原来一个小区、一个单位零散推进的基础上,实施整街镇或整行政区推进垃圾分类,构建既完整又具有规模化的收集运输处置管理链。2018年静安、长宁、杨浦、松江、奉贤、崇明6个区实现整区域推进,2019年黄浦、徐汇、普陀、闵行、嘉定、金山6个区实现整区域推进,2020年全市全面实现整区域推进。未实施整区域的区,将至少选取2个街镇进行整区域推进。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企业等各类单位要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三是更加注重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的基本内容,体现了每位市民的行为习惯。通过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组织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居住区、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同时注重广泛组织发动,形成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广泛知晓、普遍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是更加注重精细化分类。在2014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办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四分类,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干垃圾)”分类基础上,根据上海垃圾含水率高的特性,明确“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垃圾投放,鼓励市民将可回收物单独存放集聚后售卖或交投,日常要坚持干湿垃圾分类。针对分类类别,量化分类实效,明确了居住区达标比例、干垃圾量控制目标、湿垃圾和可回收物量的分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