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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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熏的方法捕兔子,烧毁了草木,这种行为违法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大面积使用山上的木材吗……”8月3日上午,河南省巩义市夹津口镇韵沟村旁,村民们围着几名检察官、公安干警七嘴八舌地提出了心中的疑问,检察官、警官们耐心地一一解答。





这是巩义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张贤钊带领该院控申、民行检察部门检察官,会同巩义市森林公安局政委马千里等警官,在韵沟村现场普法的一幕。





近日,韵沟村村民韩某在自家地内烧荒时,不慎引起山林火灾,导致韵沟村野林地大面积过火,造成了56.1亩林地受损。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村民防火意识、法治观念不强等问题,该院结合法治扶贫活动,会同森林公安部门组织了这场普法活动。





普法现场,张贤钊向村民阐明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马千里用破坏生态环境的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失火罪、放火罪、滥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等罪名的联系和区别,以及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检察干警们还向村民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与现场群众互动交流。





“此次普法活动是一场及时雨,将法律带到了村民身边,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对依法治村、生态保护等工作开展提供了很大帮助。”夹津口镇党委副书记范钦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