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上百亿!银行行长非法吸收存款,拿去买房,还雇私人司机( 五 )

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

何凯以银行需要拆借资金等业务为由,约定高额利息,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以个人或以银行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或出具借据、借条,部分加盖私刻的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花园路支行,浦发银行商丘分行的公章,让客户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以刘成铭、耿振亚等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用以归还前期所形成的债务,以及为偿还债务而又形成的新的债务及高额利息等。

何凯在不能偿还巨额欠款的情况下,于2015年5月22日到郑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

2009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14日期间,何凯收到108.46亿元集资款,

兑付集资款本息104.80亿元,用于消费3852.51万元(其中,取现655.14万元,消费1246.05万元,日常支出2809.02万元,转出434.78万元,房款及相关事项共支出1233.14万元,理财支出2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