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台联界取消台港澳同胞就业许可制度提案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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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金诚)国务院8月3日公布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这一举措,在海峡两岸和港澳地区引起巨大反响,被媒体称之为“内地推同等待遇以来的重要里程碑。”记者10日从全国台联获悉,这项政策的出台,源于全国政协台联界别一份不足千字的集体提案。
据了解,一直以来,台港澳人员到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内地用人单位拟聘请台港澳人员时,必须先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就业证办理手续相当繁琐复杂。”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台联会长江尔雄对记者说,她在调研中了解到,办理就业证不仅需要雇佣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受雇人健康状况证明、个人有效旅行证件、劳动合同、学历证明等多项材料,不同城市有不同要求,而且劳动合同有效期届满需重新办理就业证。“很多内地企业考虑到办理就业证的麻烦,便不愿意聘请台港澳人员”。
今年两会期间的小组讨论中,江尔雄对其他委员讲述了这一情况,引起大家关注。最终决定由江尔雄撰写,以台联界别的名义,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取消台港澳同胞就业许可制度的建议》界别集体提案。建议指出,《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实施距今13年,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和中央对台政策导向。建议取消就业许可制度,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制定新办法并加强宣导工作。
就是这不足千字的提案,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
“没想到建议这么快就得到了落实。”全国政协委员、台联界别召集人杨毅周语气中难掩兴奋,“此次国务院的决定体现了中央更加开放的态度,对于台港澳居民进入内地这个更大的市场空间发展,是一种利好。”杨毅周表示,对台湾民众而言,这将更便利台胞在大陆就业,吸引更多台湾人士到大陆寻找发展机会,“因而,被岛内媒体称为‘最直接有感的措施,将载入两岸关系史册’。”对港澳居民来说,则将打破其在内地就业的“玻璃门”,加强港澳与内地的融合。
“为政之要,贵在力行,重在履实。这项对台港澳民众的好政策,既需要认认真真地落实,也需要积极宣传。”作为撰写人,欣喜之余,江尔雄也不无担心,“如果政策宣传解读到位,全社会形成政策落实的浓厚氛围,那政策实施起来就会顺风顺水。相反,如果公众不了解,那么执行起来会事倍功半。”
据悉,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8日表示,将尽快公布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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