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天价片酬!( 七 )
图片来源:税务总局网页截图
《通知》强调,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同时,严格执行网络视听节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影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
2017年9月,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曾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 防治三高有灵药,不用天价,且廉价
- 江苏省人医回应“医护人员收天价鞋垫回扣”:科室负责人停职
- 人民日报:天价片酬是少数演员拿 不能完全怪演员
- 网曝天价停车场?系乌龙!
- 烟台大学“天价学费”频遭吐槽!真相在这里!
- 别了,“小车之王”!刚刚,又一巨头彻底退出中国……
- 别了,真维斯
- 别了游戏!官方重拳出击,亿万家长沸腾
- 别了,老天桥!那些属于肇庆的记忆...
- 别了虚开发票,国家又放大招,老板和财务都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