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规模医院!( 七 )

那什么才是医院的“最优规模”?

事实上,医院的最优规模与患者就医的可及性、诊疗量密切相关。曾有专家建议三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范围为600-1300张,以1100-1300张为佳,在此范围内,规模效率较高且规模报酬递减或不变。

而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要求,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为500张,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为8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为1000张。

庄一强表示,目前各方对于“最优规模”尚无定论,不同机构都有自己的一套算法,能获得广泛认可的并不多。即使国家层面给出了建议,但很显然也没有被完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