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住酒店,登记与男同事住一间房,被人发上网后…( 四 )

2017 年 8 月 11 日,金女士将酒店、小吴、董某和朱某告上法庭,要求删除在网上发布的侵犯名誉权的信息,为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要求某酒店更正或删除错误的住宿信息,要求 4 名被告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0 万元。

女子入住酒店,登记与男同事住一间房,被人发上网后…

网络配图

法院认为,小吴为泄私愤,授意董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住宿登记信息,董某授意朱某发布侵权信息,朱某在没有核实信息是否真实的情况下,将信息发布在网上。他们的行为对金女士造成了严重影响,侵害了她的名誉权。

经综合考虑,酌定三人赔偿给金女士 1 万元。

法院认为,

酒店存在过错,导致金女士的住宿信息登记错误,而这样的过错与她的名誉受损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酒店应该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