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需一族:凑够了首付,躲过了公摊,却被车位“绑架”( 十 )

有权出售。

以上两种车位有产权证明,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也就可以出售和转让,相应的权益也能够有保证。

3、人防工程属性的地下停车位

地下人防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既不归业主,也不归开发商,属于国家所有。

人防车位不允许买卖,没有产权,这类车位一般入口处都有明确的标示。但是,业主有使用权,缴纳管理费即可。

4、公摊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是无权出售的。

然鹅,不少开发商将人防车位、公摊车位与业主签署出租70年的协议,表面上看似没问题,你以为和产权一样心里美滋滋。但是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