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18亿,濮阳这个老板被判无期徒刑!(15)
39.证人田某提供的银行账号交易明细、工程承揽合同、中华第一神棚及纪念碑照片、账务确认函、香港中亚网络电视台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与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签订的租赁房屋协议、北京荷花明城实业有限公司与韩某4(中稷铭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订租赁北京万豪中心房屋的协议及支付租金银行凭条、韩学臣在中央党校培训班的费用单据,韩学臣在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金鲍堂餐饮有限公司、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有限公司、北京古玩城、北京青旅广电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消费记录,韩学臣、郭某1购买汽车的转账情况记录,证人田某、杨某2的证言等证据证实了被告人韩学臣利用宏丰集团公司所吸收款项仅投资少部分实体项目,所投资实体项目资金与所吸收资金明显不成比例,并且随意支出所吸收集资款项。
40.濮阳市公安局建设分局出具的吸收客户存款统计情况、奖金明细表,联合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函、收据、退资收益计划书、股权入股合同书、退股预计收益、原始股入股协议书,集资参与人周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历史明细,投资未兑付合同统计表、宏丰集团公司业务经理2012年至2015年业务清单、(濮神司鉴字[2016]第005号续01号)关于濮阳市宏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资金金额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等书证,证人崔某、张某1、房某、张某4、刚某、魏某、苏某、倪某2、徐某1证言,被告人韩学臣、姚金英、王惠卿、王桂莲、韩瑞峰、宋艳霞供述等证实:2011年7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姚金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534.21万元、王惠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426.80万元、王桂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42.96万元、韩瑞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12.279万元、宋艳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2.50万元。宋艳霞非法吸收的存款中,剩余57万元未返还,宋艳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113000元,并获得部分集资参与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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