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消安委对1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一单四制”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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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8月15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施泉江 通讯员汪丹)今天,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许显辉签署意见,由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列入省级重大火灾隐患清单的14家单位进行责任交办。





根据省政府“一单四制”制度相关要求,自今年二季度,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夏季消防检查,重点对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危化品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展开火灾隐患排查,共检查单位13.8万余家。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各地提请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定,形成省级重大火灾隐患清单的共14家。





截至目前,今年全省通过重大火灾隐患“一单四制”制度,已经对275家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交办,共督促整改销案230家,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发现一家、交办一家,销案一家、补充一家”的滚动交办制度,省、市、县三级每季度列出《重大火灾事故隐患清单》,进行滚动挂牌、滚动交办、滚动销案,逐一明确各单位的整改责任,要求各相关政府机构、职能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督办整改,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