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第六天领到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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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咱们要鼓起勇气渡过难关!”在王某遭遇交通事故后的第六天,河南省获嘉县检察院检察官宋杰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了王某家属手上。
7月21日,王某驾驶摩托车带着妻儿,与陈某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王某儿子死亡,王某身负重伤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王某妻子也因受伤住院就诊。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王家心急如焚。
获嘉县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王某一家的遭遇后,出于职业的敏感性,认为该事故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如果按照以往的救助方式,需要经过繁琐的材料和层层审批,势必影响王某的治疗。经请示,依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对急需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况,办案机关可以依据救助标准,先行垫付救助资金,救助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的相关规定,决定采取先垫付救助金后审批的“绿色通道”模式,对王某一家展开司法救助。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据悉,2018年以来,该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方式,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因人而异、因案施策,积极帮助被救助人及早脱离困境,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起,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3.1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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