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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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中求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稳中求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科学方法论,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工作方针。要深化对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认识和理解,自觉地具体地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应准确理解“稳”和“进”的辩证关系。“稳”是基调和大局,是“进”的基础和前提;“进”是“稳”的目标方向,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突破点和着力点,两者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稳中求进,不是固步自封、机械求稳,也不是冲动蛮干、急于求成,而是要深入研究、把握规律、相机而动。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以“稳”求“进”,一刻不停歇,以“进”促“稳”,使“稳”和“进”良性互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必须防止三种错误倾向





防止大起大落。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是防止大起大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同样要求防止大起大落,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抓纪检监察工作不能抓抓停停、时紧时松、时严时宽,不能“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必须把握好力度和节奏,保持政策一以贯之、始终如一,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协调发展。





防止无所作为。稳中求进,不是一味求稳,不能成为懒政怠政、不作为不担当的借口和理由。全面从严治党是打硬仗,身处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决不能畏首畏尾、守旧僵化,必须解放思想、敢打敢拼,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努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的战略性胜利。





防止急于求成。作风问题、腐败问题都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反复性,正风肃纪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能心浮气躁、蛮干冒进,必须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一件一件事情盯住干,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努力做到滴水穿石、聚沙成塔。





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必须坚持四个基本要求





坚持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在路上表明工作是长期复杂的。越是长期复杂的工作,越需要保持定力、持续发力,决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决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决不能有初见成效见好就收的想法,必须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坚持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用准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监督执纪应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审查调查查证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绝不能搞随意扩大或任意缩小,也绝不能搞大而化之,确保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等各环节的政治性、准确性、实效性。





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规治党、依法治国体现的都是法治精神。依规治党是法治理念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体现。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用好“两把尺子”,必须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程序理念和证据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贯彻稳中求进,要在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基础上,积极作为、创新竞进,始终保持昂扬向上“进”的精神状态。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既要瞄准先进,当好追赶者、超越者;又要勇于创新,争当领跑者、示范者。





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必须找准三个着力点





着力推进正风反腐。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任务艰巨繁重,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持续把正风反腐引向深入。一是在减存量、遏增量上持续用力。反腐败工作必须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做到高压常在、震慑常在,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的增量。通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大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力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持续加压,不断形成震慑,加速削减存量、遏制增量,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走上良性发展道路。二是在受贿行贿一起查上持续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实践中,对同一起腐败案件的处理上,处理受贿者较多、处理行贿者较少的情况较为普遍。行贿与受贿相伴而生,都是违纪违法行为,如果只查受贿,不查行贿,那么行贿者的违法成本就会很低甚至为零,就难以从根本上消除贿赂犯罪。铲除腐败之根源,必须让行贿者和受贿者都付出应有代价,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存空间。三是在狠刹“四风”上持续用力。坚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针对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典型问题,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一律通报曝光。四是在查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上持续用力。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出硬招、挥重拳,深入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惩基层“微腐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专项治理,以疾风厉势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刀问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着力推进“三不”机制。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整体,相互融合、交互作用、有机统一,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环环相扣。一是同步推进、同向发力。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关键的一条就是要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协调推进。要善于把握三者的内在逻辑联系,充分考虑三者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补短板、强弱项,着力从整体上提升反腐败工作质效。要坚持系统谋划、系统研究反腐败工作,找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结合点,搞好科学统筹,推动三者同向、同步、同进。二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敢腐,这是基础和前提,没有不敢,就没有震慑,就没有不能腐和不想腐。严厉惩处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有力震慑。三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突出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用足“一案六书两报告两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党组织自查自纠,堵塞监管漏洞,织密制度笼子。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到移送司法、作出审判,全过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巩固不敢腐的氛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层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通过查处极少数,教育、警示大多数。





着力推进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在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背景下,一些干部宁愿“不干事”,也要保证“不出事”,“庸懒散浮拖”问题突出,必须把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营造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强大气场。一是抓“关键少数”。坚持从一把手抓起,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严厉问责,倒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觉担当作为,敢于斗争、敢于碰硬、敢于揭丑,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二是抓持续深化。纠正不作为不担当不能止步,必须持续发力,滴水穿石。要拓宽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治庸治懒治无为的坚定决心和实际成效。三是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充分运用通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组织调整、党纪政务处分等各种问责方式,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坚决给予问责处理;对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碌无为的,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坚决作出“下”或“转”的处理,让不干事、不作为的人没有立足之地、容身之位。(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邓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