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拿到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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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孙建设刘本旺)“我们终于拿到工资了!”日前,张某等10名农民工在拿到钱后特意赶到河南省博爱县检察院,向检察官报告喜讯。





张某于2013年来到焦作市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上班。每年,公司总要欠他一部分工资不予兑付。后经博爱县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前支付张某9万元,余款在同年2月10日前支付完毕。如果不履行,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眼看时间早已超过了协议约定日期,但公司迟迟不兑付。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其间,法院虽查封了该公司的部分财产,但未采取进一步措施,张某的工资仍未执行到位。





今年以来,博爱县检察院对法院非诉执行案件进行摸排,从中发现了张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农民工讨薪难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我院进一步查实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博爱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一表示。该院与法院进行了沟通,进一步查清了涉及向该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执行的案件共有10件10人,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同时查明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对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未及时采取财产调查等执行措施。





为确保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博爱县检察院报请焦作市检察院同意,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对该玻璃制品公司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执结案件。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对10起案件进行集中排查,采取集中统一执行,对已查封的财产启动评估程序。检察机关多次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拍卖查封的财产偿还拖欠工资。经检法两院共同努力,该公司于7月24日将拖欠张某等10名农民工的工资71万余元全部履行到位。





“下一步,我院将严格规范执行活动,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在给检察院的回复函中这样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