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相约喝农药殉情 男方获救后被判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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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殉情 男方获救后被判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帮助女方自杀并放任其死亡触犯刑律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黄涵可)一对情侣在去年相约自杀,女子喝下农药后经抢救无效身亡,而男方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事后,男方被田林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日前,田林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7年8月14日,20岁出头的姚某和女友杨某因恋情遭遇不顺,便想一起喝农药自杀。两人喝下敌敌畏农药后,姚某打电话给其母亲,称他与杨某在服务区喝农药自杀。他母亲便与人一起驾车赶往现场,同时拨打了急救电话。





姚某经抢救得以生还,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百色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杨某系口服“敌敌畏”中毒死亡。经医院诊断,姚某系急性有机磷农药敌敌畏中毒。





2018年7月13日,在田林县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姚某与杨某的父母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姚某的家属于当日代其赔偿被害人家属10万元,尚余10万元赔偿款由姚某分期赔偿,被害人家属已表示谅解。





田林县法院认为,姚某明知杨某想自杀,仍予以帮助,并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虽犯罪情节较轻,但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姚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与被害人的家属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其家属也代其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