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小区拿到1000多万补偿款,业主群吵翻天!这笔钱很尴尬( 五 )
小区补偿款项及广告收入等
应该如何处置?
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入楼梯间、电梯间、户外墙面和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收益、公共场地的收益, 都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
- 浙江12岁女生玩"真心话大冒险"输后被同学怂恿跳河溺亡
- 入住动迁安置小区9个月 道路不通长满荒草
- 浙江安吉获评“全国首个气候生态县”
- 小区运动会 其乐融融
- 记者暗访"私房菜":藏身小区密码天天换 消费高人均过千
- 浙江大学百万元重奖老师 以互联网方式“收徒”百万人
- 非洲铁路装上“浙江大脑”
- 数字经济成引才“河口” 浙江人才集聚“半年报”出炉
- 浙江姑娘在床上被这东西咬了! 开灯吓到尖叫:10公分长啊
- 成都一小区120户房屋逢雨就漏水 处理了一年多还在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