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佳士公司工人“维权”事件的背后( 九 )

付某国承认,“劳动力”每年给“打工者中心”提供资助,款项由境外“劳动力”组织负责人蔡某毓负责筹措。“日常费用由劳动力转入黄某南境外的个人账户,再由黄某南将资金转入我在大陆银行账户。”

思考:合理诉求应及时回应

维权行为应合法合规

“其实我们的诉求并不是我们举的标语上的‘成立工会’‘增加福利’这些,我们最终的诉求还是想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参与“维权”事件的余某聪说,“如果佳士公司能将我此前劳动仲裁请求的补偿给我,我就达到要求了。”余某聪表示,事情发展到今天,他们几人已经控制不住局面,与他们最初的诉求相去甚远。

冷静下来后,部分涉事人员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