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悬赏、限制入学 成都法院花式“亮剑”打击“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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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8月25日电题:公开悬赏、司法拘留、限制入学——成都法院花式“亮剑”打击“老赖”
新华社记者吴光于
欠款10年不还,汤某某躲了两年,法官也找了两年。得益于公开悬赏,近日债权人终于追回了欠款。
汤某某是成都市蒲江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告,拖欠债权人贺某10多万元拒不偿还。2015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找了很久,都没发现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汤某某“失联”。
为了尽快找到汤某某,执行法官姚瑶建议贺某试试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无忧”。这是去年以来成都法院为了解决“执行难”,进行的一项新尝试——申请执行人购买保险后,通过法院发布悬赏令,向社会有偿征集“老赖”线索,赏金由保险公司买单。
贺某投保了“执行无忧”后,蒲江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告:“提供线索找到汤某某,可得赏金3000元。”该公告也被张贴在法院公告栏及汤某某可能出现的公共区域。5月18日下午,汤某某被举报出现在一果园小屋,很快,汤某某就被蹲守的法警控制。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公开悬赏外,成都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还提高了司法惩戒力度,高招频出。
居住在成都市武侯区的胡某已年过古稀,10多年前借了13万元给亲戚向某做生意。向某生意失败拒绝还钱。胡某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向某向胡某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14.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向某暂无财产可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向某每月向胡某支付2000元,满足老人基本生活开支。
可是,事后向某依然不支付任何费用,老人只好再次找到执行法官,表示生活已经难以为继。在执行法官的反复沟通下,8月14日向某终于露面,可是称自己只有500元钱“爱要不要”。鉴于向某的恶劣行径,法院对她作出了司法拘留5日的决定。
8月22日,成都高新法院将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送到了一家高收费的私立学校。根据该通知书,开学时,罗某的子女将不能在该校入学。
罗某是高新区一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今年4月,高新法院向罗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罗某拒不履行义务,也拒绝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为此,法院向罗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可是,就在限制消费期间,罗某不顾法律规定,将子女送入高收费私立幼儿园就读。
“之所以会选择在暑假执行强制转学,也是为了在开学之前妥善处理好被执行人子女转学的程序,保障小孩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高新法院执行员曹海涛说。
据了解,7月到10月,成都两级法院开展夏季百日攻坚战专项执行活动。“我们在抓实执行规范化的同时,加大违法制裁力度,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全面提升执行办案质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尹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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