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在1997年金融危机后说了什么?( 六 )

在发生广东恩平事件以后(广东恩平事件,指20世纪90年代,广东省恩平市的主要领导为了筹集资金上项目,擅自制定引资奖励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引资,从而引发大规模的引资活动。为了保证兑付,恩平市主要领导又出面干预,令银行高息希存、高息放贷,造成恶性循环。1997年年初,国务院派出工作组进驻恩平市调查处理此案,整顿金融秩序,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均受到法律惩处。),当时国务院已经作过决定,谁再搞“两本账”,一定要把这个行长撤职、开除行籍。什么叫开除行籍?就是永远不得在银行系统任职。这些我早就宣布过。龙川县这个事情是在“约法三章”以后发生的。我非常气愤,让国务院办公厅到龙川县去调查,回来交的材料里面有一封信,就是那个支行行长写的。他在1996年11月给龙川县委全体常委写了一封信,大意是:县委常委叫我贷出这么多钱搞“两本账“,一个钱也收不回来,现在我已经感到没有出路了。这个事情应引起我们的警惕。不管这个行长是怎么受胁迫的,也必须撤销他的职务,开除他的行籍。人民银行总行要根据这件事情赶快给全国银行发个通知,谁再搞”两本账“,就以此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