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受捐赠后三周内公示详情
《社会组织受捐赠后三周内公示详情》是由傻大方资讯为您编辑整理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正文开始: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主任记者唐心萌)社会组织接受捐赠、资助的,拟应当在接受捐赠、资助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资助的信息,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捐赠、资助款物的有关情况。近日,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就《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上述内容。《条例》拟规定,社会组织接受捐赠、资助的,应当在接受捐赠、资助后十五个工作日(三周)内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资助的信息,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捐赠、资助款物的有关情况。
在接受捐赠、资助后,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资助信息,未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捐赠、资助款物的有关情况,登记管理机构将对其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
- 2018年太极拳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在永年广府举办
- 女子去世后捐赠器官 却把癌症传染给受赠者致3人死亡
- 卫生组织鉴定:已明确致癌4种蔬菜,尤其最后一种,饿不死就别碰
- 卫生组织查明:全身都“致癌”的4种蔬菜,最后一种饿死也别吃了
- 唐占鑫:愿做残疾人回归社会的桥梁
- 抓住历史机遇 推动合作共赢——国际社会高度评价习近平主席
- 湖南检察部署加强管控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罪犯和嫌犯
- 为担当者担当 让实干者实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 慈善组织要公布薪酬最高的工作人员职务金额
- 严禁督查人员接受宴请收受钱物 欢迎社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