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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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冬胜)昨日,省委外宣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纪委通报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一、内丘县官庄镇西周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海全在任期间,以他人旧房冒充自己房屋,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7万元;以五保户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28万元。王海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刑罚。





二、张北县油篓沟镇曹碾沟村村委会假借85户贫困户名义,为49户非贫困户申报实施扶贫养牛圈舍建设项目,且对项目管理不到位,致使部分农户擅自改变圈舍用途。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徐宝、村委会主任于久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兴隆县大杖子镇原党政办主任高明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对危房改造项目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万元。高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灵寿县狗台乡粟阜安村党支部原书记安成林在任期间,挪用周转畜扶贫款、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款等共计6.51万元,私分救济面粉、使用救济面粉抵账。安成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刑罚。





五、辛集市天宫营乡西天宫营村采取降低发放标准、减少发放人数、隐瞒五保户死亡等方式,截留、骗取低保户、五保户民政保障金共计10.34万元用于村集体事务等开支。村党支部原书记于彦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村委会原副主任陈文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委会原委员李云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高庄村村委会原主任高金会,虚构本村4户村民危房改造事实,编造危房改造申报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万元,将其中8000元分给4户村民,4.2万元据为己有。高金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长友、村干部张森普疏于管理、把关不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沽源县扶贫办在与省扶贫办、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开展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过程中,未履行对信贷实施机构的监督职责,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不力,致使510万元扶贫资金游离政府监管。县扶贫办主任科员郭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馆陶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么佳业,在房寨镇罗徘头村实施家庭手工业扶贫项目中,未尽到监督管理责任,致使罗徘头村100户贫困户以每户2000元入股馆陶县某箱包厂后,该箱包厂未按协议对入股贫困户分红。么佳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海兴县小山乡党委原组织委员李修彪、民政所所长刘明阳,在该乡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对危房改造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15万元。李修彪、刘明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