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前7月办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举报5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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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菱角乡刘家庄村党总支书记胡金有、刘家庄村委会白莲村小组组长胡金祥、块启村民小组组长赵小六,多次共同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多名群众轻微伤;共同实施法律禁止的烟叶收购行为,扰乱烤烟收购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近日,沾益区纪委给予胡金有、胡金祥、赵小六开除党籍处分。”这是云南省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的一个缩影。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各级纪委监委切实担当履职,围绕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等情况,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问题,强力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深入推动农村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近日,曲靖市聚焦生态环保、脱贫攻坚、建筑工程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全面启动市县两级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点穴巡察,探索三种巡察方式同步使用、共同发力的巡察模式,着力解决基层巡察“巡不深”“察不透”“人熟事熟、人情干扰大”等问题。为确保专项巡察效果,曲靖市各级纪委监委、信访局、政法委等部门提前对被巡察单位2016年以来的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大排查,形成涉黑涉恶问题清单,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巡,确保巡出效果、巡出质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能单打独斗,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为形成扫黑除恶合力,云南省各级纪委监委建立与同级政法机关横向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公安机关集中清网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是否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实现信息互通、线索共享。





“既要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也要直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在充分发挥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的同时,在专项纪律检查、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干部下访中安装监督“探头”,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将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前7月,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信访举报265件,已办结59件。(云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