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群侮辱乐清被害女孩 武汉一男子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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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人民网北京8月28日电(孝金波 张梓烨)近日,“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引发公众关注。但有网民曝光了多个疑似滴滴司机群聊天记录,内容不堪入目,对搭乘顺风车遇害女孩进行低俗调侃。27日,武汉警方对一名在“滴滴群”中发表侮辱受害女孩言论的网民予以拘留。
8月27日22点56分,据武汉市蔡甸区警方通报,“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幸运星”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武汉滴滴官方群”中发表侮辱性的言论,声称“真想强奸她”,该言论立即引发广大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8月27日,蔡甸警方根据网友举报线索在辖区查获该嫌疑人。经审查,沈某进(男,29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沈某进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论承担责任。警方将对网络暴力行为继续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滴滴答复如下:近日,有人在冠以武汉“滴滴官方”等字样的QQ群里,发布大量侮辱女性的恶劣言论。经核查,滴滴没有开设任何官方性质的司机微信群、QQ群,网络上传播的以“官方”名称命名的各微信群、QQ群中的发言人员真实身份有待确认。目前,我们已将该情况汇报给武汉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该事件性质恶劣,待警方核查实情后,对涉事的平台注册司机,滴滴将永久解除合作,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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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在约谈中表示:“两起侵害乘客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暴露出滴滴出行平台存在的重大经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交通运输部要求滴滴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改变承诺多、整改少的工作方式,加强整改,规范经营,切实保障乘客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此,滴滴公司表示,将自8月27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重新评估业务模式。
8月27日,在武汉市客管处约谈滴滴出行武汉分公司基础上,武汉市交委与市公安局联合约谈滴滴出行等9家网约车平台,责令全市网约车公司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切实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整改情况。武汉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将加强网约车市场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人员,以及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将依法追求平台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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