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惩治违规套取助学金行为 问责38人追缴资金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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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戴劲松、通讯员吴国艳)8月28日从鄂州市教育局获悉,该市重拳治理违规套取国家助学金行为,今年以来处理问题21件,追缴违规资金9.5万元,问责处分38人。





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陈焱华说,教育系统助学金领域腐败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贫困助学金按指标发放,有的学校指标多,把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有些班主任对助学金政策理解不透彻,把关不严,甚至有个别班主任将助学金当奖学金发放;有的教师编造虚假材料,为自己在读子女套取贫困助学金。





通过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子女虚报冒领助学金,情节尤为严重。鄂州中专教师沈某为其子在市四中申领1500元助学金,市四中教师胡某为其子申领助学金5000元,市五中教师张某为其子申领助学金1500元,市二中教师王某为其女申领助学金2250元,均被行政记过处分。





还有校内联动违规套取行为。市四中后勤办主任刘某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子在学校申领国家助学金2500元,被行政记过处分,作为年级组长的苏某没有及时制止刘某行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市二中教师龚某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子申领国家助学金2000元,同时龚某作为教师王某之子班主任,对其冒领助学金把关不严,受到两次行政记过处分。





陈焱华表示,新学年开学在即,市纪检监察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教育扶贫领域专项问题整治,确保国家助学金惠民政策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