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学教授:女生遇险,要给歹徒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十 )

“寻安善处”:当我们遇到犯罪侵害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平安,然后要善于和犯罪分子去斗智斗勇,这可以作为我们每个人一生防范的座右铭。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在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大家争论的故事。一个女同志,28岁,在家里带一个女孩子,2岁,在家里头睡觉,结果晚上家里进了一个贼,这个贼一进去以后,一看,家里头只有一个妈妈和一个女儿,这个犯罪分子呢,就顿起歹心,这叫先劫财再劫色。一下掐住这个女儿的脖子,这个女儿只有两岁,掐着这个2岁女儿的脖子就跟她妈妈说,“你答应我一个非分的要求,你要答应了,我不掐死你女儿,你要不答应我就掐死你女儿。”这个妈妈为了保全她女儿的生命,就答应了犯罪分子的要求。

这件事情在网上炒得很热,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人就问我,说,“王老师,你给这个28岁的妈妈打多少分呢?”我说:“60分,及格了。”她保住了女儿的生命她就及格了。但是她丢的40分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她没有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如果她要是能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那40分也能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