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政策红利不断!为这类企业解决大难题( 六 )

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9月6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贷款。 

两部门的通知是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作出的。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仅仅过了两个多月,该项优惠政策力度“加码”,8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上述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