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人 注意了,自今年7月1日起,这些社会救助标准上调了!( 二 )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按照滨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低保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和山东省民政厅有关要求,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既要防止“错保”,也要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打造“阳光低保”服务品牌,确保低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信息衔接,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500元 照料护理标准划分三档

《通知》同时规定,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5500元提高到60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滨州市统一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不变,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实际,按“生活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档划分标准,统筹使用。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积极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确保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