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关于四起乡镇领导干部农村危房改造违纪问题的通报

【上思】关于四起乡镇领导干部农村危房改造违纪问题的通报

现将县纪委近期查处的四起乡镇领导干部农村危房改造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一、南屏瑶族乡副乡长李建民履职不力问题。李建民作为南屏瑶族乡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对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报审批不正确履行审查把关职责,致使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9户农户顺利通过审批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那琴乡副乡长凌景辉履职不力问题。凌景辉作为那琴乡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未能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致使2016年度那琴乡15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建的房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平福乡人大副主席何泽旺履职不力问题。何泽旺作为平福乡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未能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致使2016年度平福乡8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建的房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叫安镇副镇长凌成享履职不力问题。凌成享作为叫安镇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未能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致使2016年度叫安镇7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建的房屋出现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鉴于凌成享能够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作出深刻检讨,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有效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免予凌成享党纪处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以上四起案件反映出我县扶贫领域问题仍然多发易发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仍然存在履职不严、尽责不够、作风不实的问题。这些问题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狠抓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上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来源:氧都上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