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医医院全面落地西乡塘区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

11月8日,南宁市中医医院 “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新模式得到进一步落地,医院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

此新收费模式的实施对象为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金陵镇、坛洛镇、双定镇贫困住院患者,此外还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持城区扶贫办统一制作的“贫困户就医优待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可在南宁市中医医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优待,即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也可住院治疗。出院时,仅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南宁市中医医院全面落地西乡塘区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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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宣传册

为推进西乡塘区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促进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贫困家庭享受国家医疗救助政策,南宁市中医医院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制定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组织全院重点科室协调门诊服务流程,保障“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新模式得到有效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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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患者一站式结算专窗”

南宁市中医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精准扶贫、脱贫为基本方略,改革病人住院先交押金的传统模式,开通生命“绿色通道”。最大程度方便城区农村贫困群众就医,确保患者得到规范、安全、及时、有效的治疗。(南宁市中医医院 黄秀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