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的记忆消失前,请记住我

德里克·罗斯2015年在上海结束中国行之前,关于有人问他“身高不突出却能成为NBA巨星”说过这么段话:“唯一的秘诀就是,热爱你手中的那个篮球。拥抱它,关心它,不要浪费任何一点时间在没用的事情上,不要去喝酒,不要去夜店,不要去泡妞,与篮球无关的事情一点都不要,要把它当成你生命里最大的财富,当成你最爱的姑娘,当成你一生最高的信仰。然后,它会给你最美好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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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伤病不完全记录,真是越看越揪心……

所以昨天罗斯确认暂时离队评估是否还要继续打球时——其实就是看看自己是不是得退役了——我真的觉得有些伤感,尤其是知道他饱受连续不断的伤病折磨才有这样的想法的时候。

真的,只凭热爱,这么多年,太难了。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太难了。

罗斯有他的问题,身高不高,投篮不准,而且有点儿过于执拗。但他爆发力突出,打球拼命,防守卖力,是他让人愿意花钱买票看他打球的本钱。说实话,他能从万千人中脱颖而出就够不易的。我2011年头回带他中国行就听他和他哥雷吉·罗斯讲过他们小时候的故事:从小时候他妈妈就让他哥雷吉·罗斯斩断他与诱惑连结的枝蔓,隔着一个街口,年轻的毒贩们炫耀着自己的金链、金牙和钻表,罗斯拍着篮球冷冷地笑,他哥站在身后,手里拎着棒球棍儿,实际上,兜里还装着枪。

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罗斯会特别依赖于内心的篮球世界,并固执地坚持让这个世界不断持续生发,也就决定了他的展现方式:不断冲击不断突破,受伤了就凶狠训练,野蛮康复,不信邪地把自己一次又一次抛向空中,如果罗斯不这么打就会少很多伤害,但如果不这么打,罗斯就不是罗斯。所以罗斯的内心世界,我猜,总是带着无休止的倔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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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他结束了整个赛季重伤作壁上观,来中国时说起这一年的状态,“我不关心别人说什么,”罗斯淡淡地说,大概是已经习惯了被公众说成“玻璃人”,“我希望自己努力投入,是因为这是我热爱的东西,我不希望看到大家都在努力,训练或者比赛,而我只能坐在那儿当一个旁观者,别人都穿球衣而我穿西服的感觉很难受。所以我会继续努力康复,努力训练,因为我太爱篮球了,不打篮球的日子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说着说着他想起了自己的儿子:“我训练的时候儿子会陪着我,问我‘老爸你什么时候可以回去打篮球啊?’那时我真的觉得,为了爱你的人的期望,一定要努力恢复到最好的状态!”那么为什么提前复出呢?不怕有危险吗?“我太爱篮球了,它是我生活当中完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一次都不尝试,我不会原谅自己;我要尝试尽全力提前复出一次,也算给自己一个答案。”

所以出现接下来的情况我一点儿都不意外:品牌在北京三里屯举行的“和罗斯一起凌跃升空”活动,需要每个球迷都能起跳拿到放置在高约3.05米的位置的罗斯新款球鞋,但如你所知,有身高、弹跳都不算太好的球迷,也有女球迷,他们怎么办?别担心,罗斯会跳起来帮他们摸到球鞋。一行前来的罗斯妈妈都一度担心罗斯起跳太多影响旧伤,跟他说不如随意吧,罗斯很坚定地说:“没事,要帮就帮每一个人,不要树立不一样的标准,我愿意让球迷开心。”他甚至还会问女球迷喜欢什么颜色的球鞋,然后尽量让她们满意。每一个上来的球迷,都得到了他的签名甚至合影,以及一个问候的拥抱。

罗斯对每个人足够真诚,那次第二天和媒体朋友PK投篮和乒乓球双打,为了不让大家等待,他没做热身就开始参与,结果两场都没赢。他对待比赛态度够认真,打乒乓还有切削球出现。比赛结束很不好意思地说:“最喜欢的两项运动都输了,让大家失望了,对不起。”还坚持让我翻译给大家听。

罗斯的认真大约分为两个部分:单纯和执拗。在成年人的世界里,这两个部分都没有对错可言,不过话说回来,成年人的世界里,真的应该有这两样东西么?

2015年专访的时候,让他挑自己最喜欢的十佳球,他挑的没有一个是传球。问他:“真的一个传球都没有吗?你是个控卫啊!你觉得合适吗?”本以为罗斯得严肃回答,没想到这家伙乐得上气不接下气,一边说“没错”一边点头,乐了半天之后认真地说:“我愿意选那些直接进攻的镜头,因为运球直接进攻是我的习惯,作为一个控卫,我当然知道这不够传统,但我是那种具备冲击力的后场,我需要突破,一旦吸引对方防守变化,我会传球给位置最好的队友。但每当我冲起来的时候,习惯会驱使我挑战更强大的对手,保持冲击力以保持自己对对手的威胁。”

比尔·拉塞尔老爷爷说过这世界上优秀的篮球运动员分两类:一类是知道自己的优势所在,于是拼命砺炼自己的弱项,最终全面升级;而另外一种,知道自己的强项弱项区分,也知道自己恐怕无法弥补弱项差距,索性拼命练强项,越练越强,也有所成。罗斯无疑属于后者,用近乎执拗的训练衡量自己对篮球的热爱。

德里克·罗斯仍然保有着每到一地都认真参与主办方活动的习惯,这一点,从他的MVP赛季休赛期中国行到现在一直如此。我想起2011年的中国行,活动里每个需要他上场的环节,他都铁定参加。速度攻击是把进攻时间缩短到16秒、12秒和8秒的迷你比赛,罗斯每到第三轮,也就是进攻出手时间缩短到8秒的时候,都毫不犹豫地参加。完全不会敷衍了事,而是真的把速度运用到极致,我站在场边偷偷测了一下,他全速运球从后场冲到前场完成一次三分命中,真的用不到4秒时间就可以完成,这是货真价实的能力。

2015年那次中国行,由于上海场地顶棚漏雨,罗斯的经纪人,也就是他亲哥哥雷吉·罗斯要求临时取消罗斯参加四对四比赛的环节。主办方能理解,可是罗斯不高兴。他开始黑着个脸跟他哥嘟囔,声音小得听不清。大约5分钟后,雷吉·罗斯转过身跟大伙儿说:“不打对抗比赛,但是可以比比投篮……”主办方的朋友登时长出一口气,要知道罗斯出场与否,对于现场球迷的感受完全不同。这个消息一公布,全场欢声雷动。罗斯和之前一样,认真地投每一个球,由于时间原因他没能热身,但仍然战胜了挑战的小球员。他保持着以前的习惯,跟每一个挑战者握手,致谢,就像他们都是自己的队友。

过去的两个夏天,罗斯换了两个东家,混乱的纽约,以及只要坚持到底就有杀进总决赛希望的克利夫兰。然而,罗斯现在有可能没法坚持到底了……2011年获得史上最年轻的MVP时,罗斯场均25分7.7次助攻4.1个篮板,每场出手接近20次,其中三分线外5次左右,但命中率并不乐观,整体保持在44%,三分球是33%;而罚球出手数是场均7次,真正的命中率在55%左右——即使是全联盟最好的球员,他的效率也不算高——而在他公牛生涯的最后一个赛季,全明星周末后他的命中率是多少呢?47%,三分是多少呢?38%,已经比巅峰那年进步了不是吗?

如果说非得拿场均17分+5助攻来苛责,当然是落差很大,可是想一想,那个赛季罗斯出战的总时间比这之前的三个赛季总和还多256分钟,还能更多要求什么呢?纽约这一年和克利夫兰不到1/4个赛季,他连健康地征战全年的愿望都无法达成,那种痛苦煎熬的每分每秒,我们无法真正感同身受,无论最终他的决定如何,只能祝福他一切都好。

实在痛苦,就暂且休息,耐不住了,就像布兰登·罗伊似的,再回来,痛到不能更痛,就此别过,换条征途,后会有期。

我相信他,德里克·罗斯,绝对不会忘记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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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老婆孩子一起去看了迪士尼和皮克斯制作的新片子《寻梦环游记》,讲的就是亲情、热爱、追求与执着的故事,我无意剧透,大家有空就去看看,排片率据说比《嘉年华》还低,能早看就早看,看之前提前备好纸巾,因为用我的好朋友谷大白话的话说,“二刷都哭得跟王八蛋似的”。当然,我更喜欢他在推送里描述这部片子时说的另一句话:“爱的反义词是遗忘”。

组织这个观影活动的家伙叫Dio,为了区别于马刺曾经的法国老妖精,他把英文名砍了个r。说起来我跟他认识真是缘分:2001年我接到了人生中第一份主持工作,做哈林巫师队中国行的随行主持人。从包头开始,到上海结束,10个城市,管饭包住,还有些收入。第一站包头我挺紧张的,因为我从小自卑,在大庭广众面前说话都脸红,咬牙切齿地连主持带解说包翻译搞定了一切回到酒店,发现三个高中生一直尾随,哥儿仨挺热情,等我洗完澡下来一通聊直到后半夜,说是我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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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我还有粉丝?!太鼓励我了!直至今日我也没把自己当什么偶像,尽管脸皮厚了不少。2001年,竟然有人说是我的粉丝,哎呀…这…眼瞎了吧……玩笑玩笑,虽然我这个人这个岁数,面对各种喷子都能乐着怼回,无论现实还是网络,无论文斗还是武斗,但我真是感谢那些素不相识却一直支持爱护激励包容我的人们,想了又想,大概就是从这哥儿仨开始。

参加了这个观影会,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热爱与坚持的力量。因为这不是Dio的本职工作,而是他的热爱。在活动上他讲起来他对501军团的投入(《星球大战》死忠粉丝团代号),他为影迷送去的临终关怀,他组织活动的不易……他没有说一句热爱,但我觉得大家都体会到了那种不一般的感情。

我猜,大概就像德里克·罗斯对篮球一样吧?电影里说,在爱的记忆消失前,请记住我——这,也是德里克·罗斯想对篮球世界说的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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