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案例篇(中)
某投资者
最近收到一条短信,说某公司即将在境外上市。现在购买其“原始股”能获得十倍以上收益,我能买吗?
国贸小七
根据国家规定,公开发行股票,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网络、短信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
警示
股票是一种高风险金融产品,依法发行股票的公司,不会向您保证取得高收益。现在,有些不法分子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谎言,诱导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实质上是在骗取钱财,请您不要相信。买卖股票,要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进行,以免上当受骗。
某投资者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家自称香港RF期货公司的大陆总代理。宣传可以做“外盘期货”,请问我可以参与吗?
国贸小七
近期,一些机构推广所谓“外盘期货”代理业务,宣称可以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提供渠道,代理香港、纽约、伦敦等市场原油、黄金、股指、外汇等期货投资。国外有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有的还提供“专家”指导、“一对一教学”、期货配资等服务。投资者只需提供给身份证件、开户并缴纳相关费用后,便可通过这些机构的特定交易软件进行“外盘期货“交易。
国贸小七
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如果有人向您宣传,做“外盘期货”能够赚大钱,那是欺诈误导,请您不要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警示
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的交易软件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期货交易,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如果有人向您宣传,做“外盘期货”能够赚大钱,那是欺诈误导,请您不要参与,以免上当受骗, 遭受损失。
免责声明
本内容仅为投资者权益保护之目的,介绍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当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依据该等信息作出投资决策。对于投资者依据本内容进行投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来源:福建证监局、福建证券期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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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案例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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