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新规:携带和邮寄禁止进境物品将纳入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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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12月11日电(记者吴宇)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日发布《上海口岸旅邮检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将携带和邮寄禁止进境物品纳入征信系统,重点强化国门生物安全管理。





这一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依据这一办法,上海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今后可对五种行为涉及的人员失信信息和行为进行采集和评估,并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报。





一是一年内有两次以上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的;二是故意瞒报、谎报、藏匿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的;三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接受检疫处理决定或者拒绝、阻挠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疫执法行为的;四是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五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一办法明确规定,出入境旅客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如果五年内有两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或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接受检疫处理决定或者拒绝、阻挠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疫执法行为的,或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将被定义为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处以失信有效期三年的惩罚,严重者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进出境人员往来以及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在旅检和邮寄渠道通过谎报瞒报、伪装入境、反复寄递等手段,携带和邮寄禁止进境物的现象屡见不鲜,且呈现隐蔽性高、易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等特点,其中一些违法行为逐渐向规模化、组织化的恶性走私行为发展,动物疫病和植物疫情等检疫风险传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严重威胁国门生物安全。





据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16年,上海口岸共截获禁止进境物58.3万批次,比上一年增长16.87%;从中检出有害生物8.05万次,同比增长27.87%。